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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市房管局召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开工申报巡查检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8月20日上午,市房管局组织召开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开工申报巡查检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会议由市物业监管中心主任马强主持,市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汉文进行了动员部署安排,市房管局相关科室、各单位负责同志,市房协秘书长,新疆银海鼎峰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及9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指出,近段时间来,哈尔滨、广州等多地发生业主或承租户在房屋装修过程中违规施工导致房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事件。市房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汲取经验教训,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等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研发测试上线家装监管平台,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切实保障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群众的居住安全。

会议要求,各试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文件规定条款,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物业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要严格落实开工申报。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据此,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乌鲁木齐市家装监管线上办平台为装修人办理家装开工申报手续;要书面告知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装修人、装修企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注意事项;要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与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实施期限等必要和附加内容;要认真履行巡查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紧急通知》(新建房函〔2023〕6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内容实施管理,加大对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在乌鲁木齐市家装监管线上办平台填报上传巡查检查记录。发现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以及其他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行为的,在乌鲁木齐市家装监管线上办平台填报上传违约行为,同时第一时间制止劝阻并报告,防止造成损失;要加强装饰装修的日常管理。按照《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紧急通知》(新建房函〔2023〕6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要监督装修施工人员做好装修期间噪音管控、垃圾清运、电梯、楼梯等公共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要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未按规定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肆意堆放装修垃圾以及损坏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在乌鲁木齐市家装监管线上办平台填报上传违约行为。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责成装修企业整改到位,整改合格前不得继续施工。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按照《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紧急通知》(新建房函〔2023〕6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抓紧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培训,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栏、电子屏、横幅标语、宣传图册、业主群等方式,普及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大力宣传装修过程中私拆滥改的危害,告知业主严禁在装饰装修中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房屋原承重结构破坏后,房屋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难以复原;承重墙体等属于住宅建筑共有部分,私自拆除属于违法行为,若使整体楼栋变成危楼,则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引导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依法装修、文明施工,提倡使用绿色环保装修材料,倡导节能、生态的装修理念,增强广大业主居住安全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注重绿色环保、人人保障安全的小区文明装修氛围。

动员部署后,新疆银海鼎峰软件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了乌鲁木齐市家装监管平台操作培训。

转载自头条号:乌鲁木齐市房管局。(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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